根据青岛市残联、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青残联教就字〔2005〕111号)和平度市残疾人联合会、平度市财政局(平残联【2007】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7日-7月31日,为布置、准备阶段。宣传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印发相关表格,做好准备工作。
8月1日-8月25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和奖励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发放表格,指导救助和奖励对象提出个人申请。
8月26日-9月16日,为资格审查、汇总上报阶段。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和奖励对象的申报材料(《青岛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初审、盖章后,报市残联审批。《汇总表》附电子版一份。
9月17日-9月27日,为市残联审查、汇总、审批阶段。
二、工作要求
救助和奖励范围、标准,申报程序等,严格按照平残联【2007】19号文件执行,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和漏报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