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学习和领会2008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6月21日在城阳区人民会堂第二会议室举办了区人大党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专题讲座,区残联特别邀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博士陶文忠教授授课。参加人员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机关和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和区、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及部分残疾人代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通过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陶文忠教授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背景、基本原则等做了详细的解读,并对照《残疾人权利公约》讲解了如何学习好领会好《残疾人保障法》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
《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特别是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十七年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最新经验总结,是国家和社会尊重、关心和爱护残疾人的生动体现。《残疾人保障法》全面地保障了残疾人享有接受康复服务、各项社会保障、劳动权利,享受平等的教育、参与文化生活等权利,并从法律上进一步对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落实了责任。我们要向全社会多宣传《残疾人保障法》,让法律中的条文真正地落到实处,给残疾人切实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