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乘车卡的规定
1、凡居住在我市市内四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具有常住人口并在市残联备案的视力残疾人,均可办理乘车优待卡。
2、办卡所需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一份,外地视力残疾人还需携带市内四区的居住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缴纳制卡工本费1 5元,年度保险金1 0元。
3、视力残疾人乘车卡每季度的末月办理一次,由区残联统一代为办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4、公交集团收到市残联审核后的有关办证资料后,在
1 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并交付使用(周六、日、节假日顺延)。
5、已办理老年人乘车卡的老年人,办理视力残疾人乘车卡时,须将原已办理的老年人乘车卡交回,否则只能享受老年人优待乘车卡政策。
二、乘车卡的使用规定
1、视力残疾人,持乘车卡可乘坐行驶于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城阳、崂山(不含崂山风景区)辖区内的公交车辆j
2、视力残疾人持乘车卡乘坐无人售票车必须按规定打卡,乘坐有人售票车必须主动出示乘车优待卡。
3、视力残疾人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若发现借与他人使用或带人乘车(从消费记录上发现在同一辆车上出现连续打卡现象,公交规定需打二次卡的线路除外),该卡停止使用,并取消本人再办卡的资格。
4、视力残疾人乘车卡卡内金额不足十元时,可由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道口路1 7号公交集团I c卡发售处进行再充值,充值金额为2 0 0元。
5、视力残疾人乘车卡丢失,本人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区残联证明,立即到公交集团道口路售卡处登记挂失。
6、视力残疾人乘车卡自挂失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补办,挂失满6个月后由本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区残联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工本费1 5元、保险费1 0元,到道口路1 7号售卡处办理补卡手续。
7、视力残疾人乘车卡,每年第一次充值时需缴纳新一年度的保险金1 0元。
三、补办视力残疾人乘车优待卡的有关规定
1、视力残疾人乘车卡因属专项制作,只收工本费,故优待卡不退。
2、视力残疾人乘车卡,因使用不当造成卡面磨损、卡号不清、脏污、卡体弯折、砸压、裂纹、刻划、变形、破裂等现象,不能免费更换,补办新卡需另交工本费1 5元。
3、视力残疾人乘车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应由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道口路1 7号公交集团I c卡发售处进行登记处理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