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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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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残联〔1999〕宣文第26号

各市地残联:

    为形成世纪之交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不断开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新局面,省残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并将学习贯彻情况,于五月底前,书面报省残联宣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

事业宣传工作的意见

    十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全省残疾人事业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关怀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回顾十年来的历程,经验很多,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从机关到基层,从领导到群众,发扬“不怕跑断腿、磨破嘴”的精神,大力开展了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但是,随着残疾人事业的深入发展,对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认清形势并认真解决当前在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队伍不健全、网络不巩固,制度不完善、宣传力度不大,深度不够、经费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宣传工作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而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是党和国家宣传工作的组成部分,它不仅对发展残疾人事业有直接的影响,而且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十年来的实践表明,宣传工作不仅是发展事业的开路先锋,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注重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工作,对于争取党政领导重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对于扩大事业影响、提高工作地位,对于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对于弘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对于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各级残联一定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定期研究,精心组织,领导和机关带头,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应有的作用。

    二、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

    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要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讲话为指针,高举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的旗帜,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残疾人服务。大力宣传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增进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保障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在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中,要注意搞好“五个”结合。即组织专业队伍宣传与开展业余宣传相结合;实施集中(节日)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上面带头宣传与发动下面宣传相结合;突出重点(典型)宣传与一般宣传相结合;内部宣传与外部宣传相结合。

    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应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宣传中央和省关于残疾人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领导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关心、支持;二是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地方法规规章;三是宣传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四是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五是宣传社会扶残助残的风尚。

    搞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必须采取得力措施。针对我省实际情况,要着力抓好“五个强化”,即:强化宣传网络的形成;强化宣传制度的建立;强化宣传阵地的设立;强化宣传渠道的拓宽;强化宣传硬件的保障(经费落实和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

    通过上下齐努力,争取三五年内在全省要实现“五个”目标,即:宣传队伍专业化;宣传组织网络化;宣传渠道社会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工作制度化。

    三、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建立一个上下贯通的宣传组织网络。各市(地)、县(市、区)要在1999年底前,普遍建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和宣传报道组,确定专职或兼职宣传报道人员。乡(镇)残联也要有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争取尽快在全省内形成一个省、地、县、乡四级上下贯通的宣传组织网络,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二)建立一支素质良好的宣传队伍。各级残联要把政治思想好、文字水平高、有社会活动能力的干部选配到宣传工作岗位上来,并注意引进和培养一些宣传报道人才。省残联各部室确定一名人员,市地残联宣传干部至少配2名人员,县级单位至少配1名专职人员,作为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通讯员,残联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鼓励他们多创作作品,积极为新闻单位和中残联、省残联刊物、信息及时提供稿件。省和市地都要有计划地对通讯员实施培训,提高其思想和业务素质。省将统一制做《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通讯员证书》,以便配合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宣传工作制度。县以上残联都要制订以下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干部和通讯报道岗位责任制度》、《优秀稿件评比制度》、《残联机关工作人员宣传任务指标和奖励办法》,鼓励残联干部人人搞宣传。各级残联领导要亲自动手写文章,亲自组织一些重要稿件,并对热心投稿,积极从事宣传工作的同志给予关怀和支持。省残联将区别不同情况对市地残联下达年度宣传任务指标,对完成任务指标、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指标的,视情予以通报。各市地残联要根据省残联下达的任务指标,逐级进行分解,并认真抓好落实。

    (四)建立一块相对稳定的宣传阵地。首先,各级残联都要把《中国残疾人》、《三月风》和本级以上的《残疾人工作通讯》作为本系统宣传工作的主要阵地;其次,要在当地报刊、广播、电视上开辟残疾人事业的专题、栏目和节目阵地;第三利用外联、外宣和外事活动,建立对外宣传的阵地。通过建立相对稳定的阵地,使残疾人事业在新闻媒体上有“字”、有“影”、有“声”。

    (五)建立一条社会参与的宣传渠道。宣传残疾人事业,需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场所、全方位。如通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报告会、座谈会、书画展、工艺展、图片展、宣传栏、板报和技能比赛等形式,不失时机的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通过与工会、妇联、共青团、解放军、武警部队、各社会团体合作,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提高社会助残意识;通过立法建章,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绾、展览馆、博物馆、娱乐中心、公园、道路等场所,努力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六)建立一项残疾人事业宣传基金。从1999年起,各级残联都要建立残疾人事业宣传基金,用于宣传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的宣传开支以及奖励对宣传工作作出贡献的记者、通讯员、报道员。经费来源:一是按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宣传工作配套方案要求,向当地财政申请;二是从现有的福利基金会募集资金中投入一部分;三是申请民政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中资助一部分;四是找热心于残疾人事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专项赞助。

                                                     一九九九年 三月八日

发表日期:200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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