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临沂市残联召开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座谈会。12个县(区)残联理事长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回良玉副总理在4月24日国务院残工委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的社论和新华网关于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解读等文件。各县(区)还汇报交流了全市残联工作会议后的工作进展情况。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徐国勤对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7号文件、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和《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等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党中央出台一系列事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残疾人事业在新时期的战略思想、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为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意义深远。全市各级残联:一是要学好《意见》,吃透新法,领会精神,把握实质,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把握发展主题,做好结合文章,加大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意见和新法的落实,实现新的起点上新的实质性的跨越。要把《意见》、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和《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与全市的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针对年度工作任务,制定相应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力争取得实效。三是要认真搞好学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要以学习贯彻《意见》、《残疾人保障法》和《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为契机,做好宣传文章,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临沂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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