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更多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及时得到康复服务,更好的贯彻省残联《关于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的通知》,邹平县残联决定从2008年7月份起,每年在省、市下达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一倍救助人数。参照《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自行设计《邹平县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现已开始发放。
此项工作,救助对象、救助原则、及救助标准、工作流程基本按照省《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住院)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进行。以后将逐年增加救助人数,到2015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邹平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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